[龍心傳奇遊戲規章制度] 龍心法
發佈時間:2011年06月09日   作者:遊戲官方   人氣:28356   進入討論   我要投稿

 

第一條:
不得以任何非遊戲所附程式、或任何更改原始程式及系統上的鎖定與解除鎖定系統設定…等手段進行遊戲。亦禁止利用任何程式或是遊戲程式本身漏洞,對遊戲電磁記錄資料造成異常、破壞、複製或是損毀,若因此導致遊戲資料異常、系統錯誤、或當機及受損狀況之虞,將立即終止會員帳號使用權利並進行調查,如查證後確有上述情事者,除永久終止會員帳號使用契約外,並依法提出告訴。

條:
使用外掛經系統判定、人工查緝等方式查證屬實,第一次帳號將停止使用權利七日,累犯者(第二次)即終止會員帳號使用契約,累積條件以帳號作為計算。若GM對玩家進行外掛查緝時,玩家以下線、回城、靜止不動、不回應等方式規避查緝者,將視同為使用外掛程式。(凡透過網頁、遊戲或任何管道,進行散播、教導使用外掛者,以及使用任何自動練功程式,均適用本條款)
線上工作人員(GM)在查緝時將會對玩家人物進行查核、問話、傳送或其他任何查緝過程中必要的動作,同時會請求被查核的玩家配合回答問題與做出特定動作,無法配合者將視同使用外掛程式。並且不接受玩家以小孩代玩、他人代玩、鍵盤滑鼠異常、電腦異常、網路異常或其他任何理由申訴。

條:
利用遊戲程式BUG進行遊戲,將依照情節輕重停權三~七日,或是永久終止會員契約。 若因使用BUG而造成電磁紀錄異常、破壞、複製、伺服器當機、異常、毀損等情況下,本公司將立即中止帳號使用權利進行調查分析,查證屬實者一律終止會員帳號使用契約外,同時全面回收或修復因BUG而產生的複製、數據異常道具或任何異常資料,不負擔任何額外補償。

條:
遊戲暱稱、公會等含有辱罵、誹謗、人身攻擊、威脅、公佈個人資料、種族歧視之言語攻擊他人者,將由GM通知進行相關更改暱稱措施,如不配合者即永久終止帳號使用權。
如於遊戲公共頻道內辱罵、誹謗、人身攻擊、威脅、種族歧視之言語攻擊他人者,或於公共頻道中連續發言四次以上字串故意洗頻,以及在公共頻道上使用淫穢不雅的文字、違反善良風俗者,第一次警告並依情節輕重處以禁言5分鐘~24小時,第二次停權一日,三次以上每次處以三日停權。
(玩家於非公共頻道之發言,GM不主動干涉,但受言語污衊之人可自行拍照存證,依法向司法機關提起相關告訴,本公司將依司法機關公文進行協助)

條:
辱罵或挑釁線上執勤GM人員,或連續洗頻(GM人員)造成無法正常執勤達三次以上,經拍照存查者,初犯GM將警告並依情節輕重處以禁言5分鐘~24小時,二犯停權一日,三犯停權三日,累犯將停權七日,情節嚴重者將永久終止會員帳號使用契約。

條:
玩家創立遊戲暱稱、遊戲公會等名稱進行遊戲時,不得假扮或是自稱為線上GM、全家遊戲網、億泰利多媒體相關組織、員工、客服人員以及任何官方人員,違者經由本公司確認無誤後,得視情節輕重要求進行相關更改暱稱措施或永久終止帳號使用權,並自行承擔法律上的責任。

條:
如遇官方舉辦線上活動,活動期間如企圖透過任何方式,進而影響活動正常進行,經查明屬實,現場工作人員(GM)得不經警告,依情節大小直接進行一日~七日停權。

條:
如玩家帳號內持有任何非正當來源道具,本公司將得以暫時凍結帳號調查,待釐清相關問題後方可開啟,如帳號內持有不法所得之道具、虛擬貨幣等,公司將無條件進行回收,不作出任何補償措施,所有法律責任玩家須自行負責。
(不法所得是指包括但不限於被盜用物品、虛擬貨幣,詐騙所得道具、貨幣,利用BUG、複製,或任何其他非正當來源所得之道具與貨幣)

其他本法未定事宜,線上GM人員有最終裁定權,或以官網最新公告為主。
請玩家遵守遊戲規定,並謹守應有之網路禮儀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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KUSO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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